浙江湖州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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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环城南路片区项目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号)和《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湖政发〔****〕**号)及相关规定,已对拟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进行调查认定,现予以公示。当事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日内向月河街道执法中队提出。联系人:管健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月河街*号(原月河街道办事处三楼)特此公示。附件:环城南路片区项目未登记建筑情况公示表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