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关于青田县汇华工艺制品厂年产1000万件高分子基雕塑工艺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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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环审[****]*号关于青田县汇华工艺制品厂年产****万件高分子基雕塑工艺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青田县汇华工艺制品厂:你单位报送的由******编制的《青田县汇华工艺制品厂年产****万件高分子基雕塑工艺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出审批意见如下:一、项目拟选址位于青田县温溪镇沙埠村龙基山,项目用地面积为****.*m*,总建筑面积*****.**m*,建设*F厂房*幢(*#、*#厂房)、*F厂房*幢(*#厂房)(部分*F)及*F宿舍综合楼一幢。序号设备名称数量*空风机*台*真空机*台*磨底机*台* 修边机***台*吸塑机*台*喷枪**台*打料机*台*喷水枪*台*振动机*台**打包机*台**水帘喷漆机*台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出的结论和建议,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二、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油烟排放执行GB*****—****《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生活污水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厂区绿化及周围山体浇灌;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环境功能区标准,其中南侧执行*a类标准限值,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三、建设单位必须切实落实“三废”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三废”超标排放污染环境。*、项目漆雾喷淋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项目有组织粉尘、有机废气须有效收集,杜绝无组织排放,收集的粉尘、有机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米烟囱高空排放。*、合理选型,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设备底部安装防震垫,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边角料、粉尘、废产品均回用于生产;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岩棉、漆雾喷淋废水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橡皮泥由原厂家回收;******回收;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四、建设单位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项目完成后必须报环保部门“三同时”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投入正式生产。五、报告表中的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请建设单位遵照执行。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主题词:建设项目 环境评价 审批意见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