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示范区环境卫生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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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示范区环境卫生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高达******受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示范区环境卫生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示范区环境卫生管理项目*.* 采购编号:安龙财磋商采购【****】**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采购服务内容: 龙泉镇示范区范围内的六个村(龙泉村、东平村、吴家洞村、大涧村、孟家庄村、陈家坡村)的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磋商采购的服务项目包括:六个村的垃圾收集、运输以及村内的道路清扫、村庄内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等,达到道路无扬尘、村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村容村貌干净、整齐的效果,从而改善示范区的周边环境。*.*采购预算:约**.*万人民币,资金来源为镇政府统筹解决。*.*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质量:合格,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亏损)、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个月内(任意*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个月内(任意*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应附以上网站信用查询网络截图。(*)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文件的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高达******(安阳市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个月内(任意*个月)社会保险单原件到现场购买;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 (售后不退)。*.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两种方式须全部具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 日*时**分,地点为高达******(安阳市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 ; *.*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拒绝接收。*.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项目联系事项: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冯先生电 话:***********地 址: 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高达****** 联 系 人:康女士联系电话:****-*******、***********地 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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