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通许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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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通许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通许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通许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招 标 人:通许县环境保护局*、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号 *、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二、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三、评标信息:评标时间:****年**月 ** 日上午**时**分评标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评标委员会成员:杨宽 冯跃华 蔡凤娟 巩晓敏 赵素萍四、废标情况:无五、评标信息: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进入商务部分评审。根据开封市政府采购招标合理低价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比打分法与随机摇号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后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 货物质量:合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 标 人:通许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地 址:通许县解放路中段*、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号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县交管办:****—******** ********七、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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