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孟津县平乐镇张盘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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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 河南******受孟津县平乐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孟津县平乐镇张盘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孟津县平乐镇张盘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洛孟公交易建设(****)***号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为平乐镇张盘社区二期项目是为安置榕拓焦化卫生防护区建设的,配套建设的雨污管网、道路、电力、化粪池等基础设施。*.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六、谈判小组名单:王丽娜、董朝芳、丁杰乐。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孟津县城关镇慧林路西段 八、成交金额:柒拾伍万贰仟捌佰玖拾玖元叁角玖分元整(******.**元)。九、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孟津县)》。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人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采购人:孟津县平乐镇人民政府地 址:孟津县平乐镇联系人:梅国刚 电 话:***********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孟津县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楼***(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联系人:刘笑迎 孟津县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Mjxzfcg***电 话:****-******** 邮 箱:chenganzb@***.com十六、附:孟津县平乐镇张盘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谈判文件河南**********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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