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年龙岗法院本部大楼四台电梯更换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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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年龙岗法院本部大楼四台电梯更换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 ****年龙岗法院本部大楼四台电梯更换招标项目项目编号:****-SFCX**SZA***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剑锋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号联系方式:贺扬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建昆,********-***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层E单元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电梯采购一批。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声明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具有深圳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 ***.******.***.cn。以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资格状态显示“有效”的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对注册供应商资格进行查询,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如是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电梯);投标人如是授权代理商,须提供该电梯制造商向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证书及电梯制造B级及以上的制造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或其所投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层E单元。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国内银行汇款邮购。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层E单元******开标室。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