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新沂市阳光科倍电缆采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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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新沂市************的委托,就新沂市阳光科倍电缆采购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新沂市******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沂市阳光科倍电缆采购工程;*.*项目规模:合同估算价约 *** 万元;*.*招标范围:ZR-YJV**-*.*/*.*-****,****米ZR-YJV**-*.*/*.*-*****,****米ZR-YJV**-*.*/*.*-*****,****米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要求;*.*要求质量标准:合格。产品质量、性能指标、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必须达到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供货期限:**日历天。*、本招标项目为 壹 个标段。*、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营范围包括“五金交电销售、电线、电缆销售或电力工程施工”;*.*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已缴纳至指定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 万元。开户行:江苏新沂汉源村镇银行城西支行账户号:**********************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自行退还至各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获取招标文件方法:本公告发布时间为****年**月 ** 日至****年**月 **日。请投标申请人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在上述公告发布时间内到新沂市******经营代理部(新沂市建委综合楼*F)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其他: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新沂市公园南路 联系人:朱总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F 联系人:徐展电 话:****-******** *********** 新沂市******二〇一八年十 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