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环保部公告****年第**号附件*第*条的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当由具备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别评价范围的机构,原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第二条第*款“供应商须具备建材火电类和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调整为“供应商须具备建材火电类和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