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大庆市人民医院环评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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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生态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项目建成后需由有资质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我院对现需进行环评验收服务的项目对外公开进行招标,招标要求如下,欢迎具有资质的单位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大庆市人民医院环评验收服务(含后装治疗机环评验收和I-***粒子源环评验收)。 *.服务期:此服务为一次性服务,合格完成且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即服务期满。 *.预算:人民币*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予接受。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具体起止时间从合同约定。 *.服务地点:大庆市人民医院。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方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方的投标资格均被取消;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付款方式 环评验收服务结束,经环保部门审查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五、投标说明 *.投标书报价中应包括环评验收的具体收费明细。 *.投标书应为订本式、标明页码目录,应包含投标方的合法证明文件及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投标书中应包含投标方详细的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应满足我院基本要求。在基本要求之外能够提供的其他服务也请列出。 *.投标书(包括相关资料)落款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签字。若签字人不是法人代表,则应附有法人授权书。投标书(包括相关资料)应装订成一册并装袋密封,封口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一正本四副本。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投标方自留底稿。 *.评标小组按照有关规定从价格、资质、业绩、信誉度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相同条件下,******。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前来我院签定合同,否则视为自动弃标,我院有权确定第二中标单位。 *.投标方为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发票等所有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我院将拒绝向中标单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中标单位要赔偿大庆市人民医院的所有损失。 六、评审小组 组成人员由院招标采购办公室确定,如聘请专家,专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七、报名的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市人民医院机关楼二楼安全科办公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由本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发区建设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鑫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