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检察工作网电路费用(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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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 检察工作网电路费用 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项目编号:DYGS********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拟采购项目:检察工作网电路费用*、采购项目预算:***.***万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随着我院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办公职能的实际需求,需组建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间的电路专线网络,以满足信息、数据的高效、稳定、安全的传输。************中标,并承担网络建设、运行维护服务工作,我院以网络租赁形式获得专网使用权。由于该项目建设质量高,维护服务优良,使得网络运行稳定,成为支撑我院信息化办公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现已接入中国电信网络线路资源。现特申请支付****年检察工作网电路费用。*、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号*、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根据项目采购单位工作网电路使用情况,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要求,项目采购单位提出的运维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理由充分,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网电路使用的实际需求,建议该项目******长春分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电路项目在网络质量、稳定性上不间断的提供保障和运营维护工作,进一步发挥该网络在检察院信息化办公需求中起到重要支撑工作。*、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张宏宇 上海邮****** 中级工程师吴 刚 上海邮****** 中级工程师宋华峰****** 中级工程师*、公示期为
* 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起至**** 年 *
月 ** 日止。*、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号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平电话:****-********采购单位名称和地址: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南环城路****号)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 史冬梅电话: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号联系人: 姜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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