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闲置土地认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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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公示发布时间:****年*月**日 **:** 行政区:河北省 唐山市******以出让方式竞得南堡*#路南侧、**#路东侧*.******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根据《合同》约定,约定项目开工时间为****年*月**日之前,竣工时间为****年*月**日之前。上述宗地存在未按规定日期动工开发建设,超*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的规定,我局对上述宗地进行了调查、认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现向社会予以公示。行政区:河北省 唐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