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芜湖市县区财政国库支付电子化项目(二包: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与实施服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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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 芜湖市县区财政国库支付电子化项目(二包: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与实施服务) 项目编号: WH**CG****FW******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安徽天勤******;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 成交金额: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委员会名单: 陈德林、高斌、郝春建 采购人名称:芜湖市财政局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号 联系人:郝工 联系方式:****-*******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科华街***号之**-**栋自编****-****房项目负责人: 宋贺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公管(****)***号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兆通大观花园**-*-****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业绩及其他特此公告。**********年**月**日附件下载: 单一来源二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