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打印机设备项目补充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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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打印机设备项目【项目编号:Z************(XJ***)】项目需求部分,作以下补充更正说明:*、原“四、售后服务本项目设备原厂一年质保,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必须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质量按照《信息化项目质保经费支付管理规定(试行)》(通行审发〔****〕**号)文件管理。”, 现更正为:“四、售后服务本项目设备原厂三年质保,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必须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质量按照《信息化项目质保经费支付管理规定(试行)》(通行审发〔****〕**号)文件管理。”*、补充增加第五条:“五、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按照《信息化项目质保经费支付管理规定》(通行审发﹝****﹞**号)文件支付。”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