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西土出告字〔2018〕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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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浐灞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简况
出让宗地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矿山路以北、华远路两侧,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亩,不含代征道路**.***亩、代征绿地*.***亩)。宗地依规划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地籍编号为CB*-*-***,净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亩,不含代征道**.***亩、代征绿地*.***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其中出让住宅用地******.**平方米(折合***.***亩),出让商服用地****.**平方米(折合*.**亩),容积率不大于*.*,建筑密度不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地块二,地籍编号为CB*-*-***,净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亩,不含代征道路*.***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容积率不大于*.*,建筑密度不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土地使用年期住宅**年、商服**年。
依据市政发〔****〕**号文件及西安浐灞生态区有关规定,宗地内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易地集中建设,易地配建费标准为****元/平方米,由竞得人与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签订《西安浐灞生态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易地集中建设协议》。
宗地内规划有公办幼儿园,建筑面积****平方米(不低于**班)。出让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二、中******、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以及在土地利用开发、规划、建设、房屋销售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单位及关联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拍卖出让活动。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设定最高限价,达到最高限价后,转为竞义务教育设施代建费。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以后登录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cn/或http://***.******.***.***:****)查询并下载拍卖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报名申请截至时间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均为****年**月**日下午*时整。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室(未央区文景北路**号白桦林国际B座)举办。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拍卖出让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浐灞分局:孙强 ********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刘洁 ********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 ********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