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西藏自治区县区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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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县区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时间:****-**-** **:**代理机构:******项目编号:藏财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的规定,现对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县区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县区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西藏自治区县区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 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西藏自治区县区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项目建设目标是: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号)要求,按照全区“一盘棋”协调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工作思路,经研究,今年根据各地(市)推荐的试点县(区)名单,确定全区**个县(区)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论证专家认为北京中科******是财政部招标确定的电子凭证库系统的唯一开发商,西藏自治区本级财政以及所有七个地市财政的支付电子化系统均由北京中科******唯一承建实施;同时,北京中科******拥有电子签章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是唯一一家拥有电子签章系统自主知识产权的支付电子化系统实施服务商,技术具有不可替代性;在支付电子化项目上积累了丰富的建设经验,其拥有的技术和经验能够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及项目进度,能实现自治区、地市、县三级互联互通。本项目提供的材料事实充分、依据明确、逻辑严密、组织有序,情况属实。 论证专家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论证人:序号姓名职称工作单位*王辛岩副教授西藏大学*郭彪工程师区环保厅*王华中级工程师综合执法总队*严李强高级工程师西藏大学*姜军高级工程师西藏大学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供应商:北京中科****** 拟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号*号楼****室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财政监管部门提出。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号 财政监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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