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库车县公安局警用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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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受库车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警用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一、项目名称:库车县公安局警用专业设备采购项目二、招标编号:ZY-ZFCG(K)********三、招标人:库车县公安局四、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五、招标内容:防护装备一批采购(***.*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六、合格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证明)*)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国内经销商,须提供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为保证该项目设备的实用性,投标方须提供由公安局出具的设备试用报告;(*)、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本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七、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可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本公告第六条要求所有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携带加盖企业行政原章的复印件两套)。八、购买标书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九、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十、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十一、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十二、联系方式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头屯河区)澎湖路**号(维泰南路*号)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