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四川省宜宾市博物院“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市博物院“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宜宾市代理机构四******代理机构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栋(商铺)*层*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强,****-*******、*******采 购 人四川省宜宾市博物院采购人地址宜宾市翠屏区真武山**号采购人联系方式卢老师 ****-*******项目联系人胡强项目联系电话****-*******、*******公告发布时间****-**-** **:**项目包个数*开标时间****-**-** **:**中标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总中标金额(元)*******中标详细内容标的名称:宜宾市博物院“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服务;规格型号:专业服务;数量:*项;单价:*******元;服务要求:(*)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经验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所需的设施设备,与本项目完成有关的软硬件配置。(*)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或相关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中标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号****房(仅限办公用途);中标金额:*******元.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人民币)。代理机构收费金额*****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李龙(评标小组组长)、唐方敏、易守永、黄思煜 、徐强(采购人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李龙(评标小组组长)、唐方敏、易守永、黄思煜 、徐强(采购人代表)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一、项目用途:用于宜宾市博物院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二、简要技术要求: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其掌握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在非遗的保护、传承、发展、利用中,尤为重要。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落实推进省文化厅对全省范围开展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动员部署,以“抢救为重点、记录为手段、保护为核心、传承为根本”的工作原则,明确任务要求,落实保护责任,有序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三、合同履行日期:截止****年*月**日。其它补充事宜/候选人公告链接/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否行业划分R***评审情况附件备注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万元,计划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栋*层*、*、*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九、履约时间:截止****年*月**日,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主要中标内容:宜宾市博物院“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服务,服务要求:**(*)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经验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所需的设施设备,与本项目完成有关的软硬件配置,(*)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或相关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PPP项目标识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