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鹿邑县看守所基础设施修缮维护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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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鹿邑县公安局委托就“鹿邑县看守所基础设施修缮维护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相关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鹿邑县看守所基础设施修缮维护工程项目*.项目编号:鹿采购【****】****号二、谈判信息谈判日期:****年**月**日谈判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谈判小组成员:徐保珠、李雪荣、王彩玲三、谈判结果成交人:******成交价:******元 质 量:合格工 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兰海峰 注册编号:豫************四、本公示同时《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同时发布。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招 标 人:鹿邑县公安局联 系 人:马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胜国际*号楼B座**楼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邮 箱:******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期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信息同时提交发布但具体公示时间以各网站公布为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