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建设)【答疑澄清】G(H)2018-134 N 2018-2019年湖州市南浔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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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表格格式已更新,具体内容如下。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并制作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最新格式下载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建设)投标人名称 企业资质等级 企 业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本区域内投标。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声明以上内容是本投标人信用信息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个月及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投 标 人: (单位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 注: *. “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格内必须填写“有”或“无”。如为空白或“/”均以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可以注明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数量等情况,未说明数量而直接填写“有”,则按最高分扣。*.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各行政机关出具的不良行为认定书、黑名单、失信名单或通知、通报、警示警告、责令整改(停工)通知书等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的各类文书,该文书注明时限的以时限为准,未注明时限的按一年计。*. 行政处罚是指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准。*. 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如提前结束或被撤销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原处理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书,如未提供,均按未如实填写处理。*.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在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中,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合同约定被各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因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答疑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湖州市南******浙**********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