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临余公路(科技大道)综合改造工程二标段(青罗线-东环路)EPC总承包项目补充通知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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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余公路(科技大道)综合改造工程二标段(青罗线-东环路)EPC总承包项目补充通知*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受杭州市临安区******的委托,就临余公路(科技大道)综合改造工程二标段(青罗线-东环路)EPC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投标活动,现就以下投标单位有关疑问及补充作如下说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作调整,现统一调整为:*)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为设计单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资信部分评分标准(分值**分)”内序号*企业综合实力评分中针对“投标人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或杭州市城乡建委颁发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的得*分”,此条内容取消,故资信部分评分标准的分值调整为**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资信部分评分标准”内针对投标人业绩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未竣工,可不提供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项目技术方案评分标准”的分值比例,原为“项目技术方案评分标准(分值******%分)”,现调整为“项目技术方案评分标准(分值******%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第**页原“综合总得分=资信业绩部分+技术方案***%*+投标报价”有作调整,现调整为“综合总得分=资信业绩部分(**分)+技术方案***%*+投标报价(**分)”。*、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凡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代理单位:******备案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一八年十月十二日相关附件:补充通知*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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