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安吉县鹤鹿溪村入口形象节点设计、制作、安装一体化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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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递铺街道鹤鹿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就安吉县鹤鹿溪村入口形象节点设计、制作、安装一体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JCZX****-***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名称项目概况及要求单位及数量预算万元*鹤鹿溪村主体雕塑项目地点:鹤鹿溪村入口处主要建设内容:青铜铸造,主题雕塑,作业空间长**米左右,高*米左右,宽*.*米左右。含主体雕塑及配套基础的设计、制作、加工、运输安装、场地填筑、基础施工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为全包交钥匙项目。*组 ***.**注*、投标报价不能超预算,否则投标无效。*、工期:**天。*、其余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雕塑设计、制作、安装等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五、报名/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报名/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至**∶**,下午**:**至**∶**。*、报名/发售地址: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发展大厦*楼***室)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七、投标及开标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号(发展大厦*楼***室)。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交付方式:网银转账/银行转帐,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公对公形式缴入(以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具的收据为准)账户名称: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安吉******递铺支行银行账号:***************九、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本公告有效期为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安吉县递铺街道鹤鹿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汪似楠 联系电话:****-******* 传真:****-*******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阳光大厦*楼*、监督及投诉受理部门:递铺街道纪委联系电话:****-*******附件信息:JCZX****-*** 报名表.doc**.*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