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宣传服务(中经社)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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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宣传服务(中经社)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n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宣传服务(中经社)采购项目*******项依托中国经济信息社国内规模最大、实效性最强和最具权威性的经济信息采集、专业分析师队伍、发布中心资源及调研编辑队伍,协助开展舆情监测、分析、突发事件舆情研判指导和信息编辑等服务。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我局已持续*年保持了与中国经济信息社浙江中心(与新华社浙江分社的合作,自****年起转由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浙江中心承接,其原有的优势资源利用、合作模式不变,合作仍为同一主体。)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合作机制顺畅,合作基础牢固,共建共享不断深入,较好实现了互利共赢,是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媒体合作体系中重要一员。新华社浙江分社坚持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了先锋作用,利用其主流媒体的影响力,在浙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形象宣传、调研报道、突发事件处置、舆情监测和引导、食药知识普及以及扶持产业发展等方面上发挥了独特重要作用。后续拟按照现有模式,继续深化战略合作关系,现共需采购宣传服务**万元。 中国经济信息社是承担新华社经济信息服务业务的唯一主体,负责新华社经济信息采集、产品生产、市场营销和用户服务工作,在国内设立**家分公司。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实效性最强和最具权威性的经济信息采集与发布中心,在国内外有***个分支机构、****多名采编人员,以及近千人的专业团队,在世界重点地区和经济中心设立专门信息采集机构,建立完善覆盖全球的信息采集加工体系,拥有从文本、数据库、客户端、网站、移动终端到手机短信、微博微信、视频、APP等各类形态的媒体发布平台,拥有国内规模最大、最专业的经济信息专业分析师队伍。 与中国经济信息社浙江中心的合作,不仅高度契合了我局应急管理与宣传工作的需求,且具有不可替代性。继续利用其品牌、信息采集、多种类媒体平台、资深编辑、高端专家等资源优势,在食品药品方面开展深度报道、调研报告、权威发布等方面获取支持和协作。依托其全球各地的信息采集网络和高水准的记者、编辑及专业化分析师队伍,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提供有深度的食品药品舆情分析研判,参与协助突发事件应对和舆情引导工作;依托其专业力量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课题调研,报道监管工作中的新经验和新思路,反映工作中的创新和遇到的难点,从而有效促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利于提升我省食药监管系统的社会影响力。如中断或更换新的承接主体,则无法保证原目标对象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和实效性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也导致原有的投入(资金以及无形资产等)造成损失,只能继续与其开展合作。故该项目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情形,拟定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综上,我局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宣传服务(中经社)项目的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经济信息社浙江中心 *、拟定供应商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n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徐晓杭高级杭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陈威高工杭州文广集团张健康教授浙大城市学院广告系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本项目如中断或更换承接主体,则对用户单位工作产生较大影响,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增加,也导致原有的投入(资金以及无形资产等)造成损失,故该项目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唯一供应商:中国经济信息社浙江中心】进行。 十、 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一、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邵萍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号附件信息:食品药品安全及宣传服务(中经社).jpg***.*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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