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萧县梅村沟口整治工程项目XXCG-2018-115A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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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梅村沟口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萧县梅村沟口整治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编号:XXCG-****-***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日期:****年**月**日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工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供应商联系地址:萧县龙城镇淮海路东段龙山庭苑**-*-***室成交金额:******.**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评审委员会名单:赵本杰、郝井玲、高凤华。采购人名称: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萧县龙城镇联 系 人:王冠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地址:萧县龙城镇龙霄公园西路联系人:郑工 电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 元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龙霄公园西路,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采购人: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