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广西华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编号:YLZC2017-J1-2408(重)〕的质疑回复函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编号:YLZC****-J*-****(重)〕的质疑回复函质疑人:****** 法定代表人:姜成涛 委托代理人:钟京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号*-**室 邮编:******电话:***-**************:我公司于 ****年*月**日**时********以顺丰快递送达关于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编号:YLZC****-J*-****(重)〕的质疑函,******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于当日转发给了采购人,采购人对质疑书进行了认真审查,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货物名称:**位点Y试剂盒: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指标要求:*.生产商需通过ISO*****认证。对质疑答复:本项目于****年**月**日在相关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日),根据桂财采〔****〕**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质疑处理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并作出处理。第六条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贵公司于****年*月*日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从日期计算已经超过有效质疑期,************的答复,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特此复函。采购人:玉林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