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专职驻所人民调解员购买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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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专职驻所人民调解员购买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信息来源: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机构: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品目:服务类\商务服务\法律服务 中标金额:**,***,***.**元 代理机构: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项目负责人:莫先生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受 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的委托,于****年**月**日 就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专职驻所人民调解员购买服务项目 (******-**-******-******-****)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专职驻所人民调解员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六、报价明细: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中标结果情况说明 备注 A包 ****年**月**日 **,***,***.**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旗峰路浩宇大厦*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专职驻所人民调解员购买服务项目 *项 详见用户需求书 七、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号长安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楼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负责人: 刘艳华 成员: 周小波、刘强、佘立中、唐相国、何柱波、刘智勇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决定,推荐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刘智勇 联系电话: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智勇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麦小姐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或 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发布人: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发布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