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南津街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三次)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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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示表(公示期:****年 ** 月 ** 日——****年 ** 月 ** 日)项 目 名 称 南津街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三次)招 标 人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南津街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合格 、***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焦小华 建造师证:********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二中标候选人单位名******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合格 、***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杨仕敏 建造师证:********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合格 、***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芮守明 建造师证:********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共三家,三家单位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评审均合格。异议办理单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南津街街道办事处 联 系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合川区水务局***-********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南津街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年 月 日(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年 ** 月 ** 日(单位公章)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或者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号)执行。*、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