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纵四路北段污水处理厂段、纵四路北接金通大道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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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四路北段污水处理厂段、纵四路北接金通大道道路 及配套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文件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纵四路北段污水处理厂段、纵四路北接金通大道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通知: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业绩年限要求和设计总负责人业绩年限要求的由“****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修改为:投标人****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其余内容均不作调整。 注:投标人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能反映上述工作内容,可提供中标通知书。 设计总负责人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能体现设计总负责人的姓名,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必须要有业主单位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更改为 “****年 **月 * 日 * 时 ** 分至 ** 时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改为“****年 **月 * 日 **时 ** 分(北京时间)”。 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 标 人: 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盖单位公章) 代 建 单 位: 重庆******(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纵四路北段污水处理厂段、纵四路北接金通大道道路补遗通知(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