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17年8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温溪工艺装饰厂)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温溪工艺装饰厂)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青田县温溪工艺装饰厂年产***吨塑料制品(拆建)项目 青田县温溪镇*号工业小区青田县温溪工艺装饰厂 ******项目总投资****万元,总占地面积****.**m*,厂区总建筑面积****.**m*,其中****.**m*租******,项目建筑面积为****.**m*,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t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一)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青田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氨氮与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中相应要求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二)废气:注塑与烫印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粉碎机与烘箱产生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注塑机与烫印机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厂界昼间与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四)固废:塑料薄膜经厂区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袋与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批准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科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