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绕城高速(龙坞互通)至杭新景高速(袁富互通)连接线工程湖埠段(K8+575-K8+880)监理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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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城高速(龙坞互通)至杭新景高速(袁富互通)连接线工程湖埠段(K*+***-K*+***)监理招标于****年**月*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杭州市中河北路***号电 话:****-********,邮编:******评标结果 标段推荐中标人单位名称评标价(万元)监理服务期(月)项目总监综合得分一第一推荐中标人**********李若涛**.**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年**月*日投标人投标行为信用记录表项目名称:绕城高速(龙坞互通)至杭新景高速(袁富互通)连接线工程湖埠段(K*+***-K*+***)监理开评标时间:****年**月*日招标人名称: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盖章)投标行为具体行为表现合同段及投标人名称备注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无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无 其他情况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无 注:*、备注栏主要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