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莆田市秀屿区精神病防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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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精神病防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最终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司委托******对莆田市秀屿区精神病防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项目基本情况概况: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精神病防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莆田市秀屿区精神病防治院项目概况:莆田市秀屿区精神病防治院位于莆田市秀屿区东峤村,总建筑面积****m*,设置检验科、戒毒科等科室。周边主要保护目标位置和距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的环境敏感目标为北侧居民住宅。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废水:本项目综合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预处理标准后,用槽车运往秀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将水处理池加盖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通过设置防护距离、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来削减、消除恶臭气体。项目医疗废物间会产生臭气,应做好密封、清运、消毒工作,同时加强管理,做好暂存间的防渗漏、防鼠、防蚊蝇等措施。(*)噪声:污泥回流泵等设备采取减振、橡胶减振接头以及减振垫圈等措施;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位置,可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固废:生活垃圾依托区域内现有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医疗废弃物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并预消毒后,暂存在医疗废物间,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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