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省委机关大院、地铁江汉路站C口两处LED大屏广告投放代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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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采购人咸宁市旅游委员会项目编号HBJRCG-****-***采购项目名称省委机关大院、地铁江汉路站C口两处LED大屏广告投放代理项目预算价**万元联系人柴倩联系方式***********采购人地址咸宁市旅游委员会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武汉******采购项目具体内容省委机关大院、地铁江汉路站C口两处LED大屏广告投放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鉴于项目的特殊性,该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广告代理服务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经分析:*. “咸宁市旅游委宣传方案”*. :咸宁市旅游委员会武汉户外LED大屏旅游宣传有关情况说明*. ******“旅游行业独家经营授权书”*. ******“旅游行业广告独家代理授权书”专家论证意见如下:咸宁市旅游委员会考察适合发布宣传广告的“省委机关大院户外LED大屏”和“地铁江汉路站C口LED大屏”,******拥有独家授权书,即武汉******独家代理广告经营发布。 故,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咸宁市旅游委宣传媒体两处LED大屏广告投放代理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陈南鹰广告服务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谢丁会计服务湖北省******佘朝华其他法律服务湖北映月律师事务所拟成交价格**万元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质疑期自发布公告日起*个工作日采购单位:咸宁市旅游委员会 联系人:柴倩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倩 电话:***********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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