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南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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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南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cg******-***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与与敬梓路交叉口东北侧 成交金额:陆拾万壹仟柒佰元整(¥:******.**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苏和堂、周潇潇、陈康忠 采购人名称:滁州市南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联系人:谢陈静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号 项目负责人:王芳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滁招管[****]*号文件收取,专家评委费以实际发放费用为准。收费金额:****元(含专家费用****元 ) 公告期限: **** 年**月**日至**** 年**月 ** 日(*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号,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采购人:滁州市南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年**月**日附件:项目评标结果公告项目询价文件分项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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