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杏坛镇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物业续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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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物业续租方案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物业续租由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所联合吕地社区“两委”协助杏坛镇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吕地资产办”)组织,为使吕地资产办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进行物业续租,吕地资产办经 居民代表 表决通过,特制定本续租方案:一、资产续租标的的基本情况*.发包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续租方:详见《杏坛镇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续租)》;*.资产名称:详见《杏坛镇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续租)》;*.资产数量及面积:共有 *块,面积约: ***.**平方米 ;*.标的物所在位置: 杏坛镇吕地社区 ;*.合同的起止期限:详见《杏坛镇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续租)》;*.续租价:详见《杏坛镇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续租)》;*.合同履约保证金: 两个月租金 ;*.表决方式:采用 居民代表签名方式进行表决;**.合同签订及相关付款办法:待本续租方案通过表决并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续租方须在* 个工作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到 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 签订续包合同,足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当月租金给发包方(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以下同,相关交易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若续租方 *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合同、不足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当月租金的,发包方有权收回该商铺另作租赁;以后在每月的 * 日前应一次性交付当月租金,遇节假日可顺延。若续租方逾期 **天内不足额缴付当月租金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不再通知续租方即可解除合同,收回商铺重新发包,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收续租方所拖欠的有关款项。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可转至以下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账号:**************开户行: 杏坛农村商业银行**.资产使用范围:详见《杏坛镇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续租)》;**.根据《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待本续租方案通过表决并公示 *个工作日后,续租者于 *个工作日内到 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 签订续租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续租资格;原承租方不得继续占用物业,需在十日内将物业清理完好,并将物业归还本资产办集体所有,否则资产办有权处理,清理费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若原承租方对物业造成破坏,造成的损失及一切法律责任由原承租方承担。 附:*、《顺德区杏坛镇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物业承包合同》*、《杏坛镇吕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续租)》杏坛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杏坛镇农业和社会工作局代章) ****年**月** 日注:本续租方案一式三份,镇交易管理所、申请单位一份、申请单位公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