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舒兰市公安局县乡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及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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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庆******受舒兰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舒兰市公安局县乡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及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舒兰市公安局县乡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及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曲主任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舒兰市公安局地址:吉林省舒兰市联系方式:曲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吉林中庆******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范经理 电话:***********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口岸街丽景轩商务酒店*楼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见招标公告原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第一、二包投标单位均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级资质的企业,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一包投标单位需到外场设备安装地点和平台搭建地点(舒兰市公安局机房)进行现场技术踏勘,搭建平台测试环境,能够与舒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和“全国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的,由舒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平台对接测试合格报告(****年**月**日前在舒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测试);第二包投标单位需实现与现有卡口数据的区间违法对接及审核,由舒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软件对接测试合格报告(****年**月**日前在舒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测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第一包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就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证明的供应商,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商授权销售的委托书,由生产商支持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条款;**、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在中国******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提供所有相关原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