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原林县化工三厂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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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林县化工三厂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受招标人林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原林县化工三厂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照既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的招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信息
*、招标人: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项目名称:原林县化工三厂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CG-****-***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提交成果期限质量标准采购预算价原林县化工三厂污染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并在详查的基础上,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合同签订后**日历天通过专家评审******元*、公示时间及媒体: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靳改平、邓元锁、孔海峰、张中庆、申智睿
三、中标信息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审,采购人确定
中 标 人:河南省地******
中标金额:******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质 量:通过专家评审
机构代码:******************
地 址: 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号院*号楼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人地址:林州市长春大道*号
机构代码:*****************X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林州市龙山路西段路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联 系 人:侯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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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