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楚雄至景东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第1号补遗书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致各申请人: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办通【****】***号)规定,现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到账截止日期:****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 修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到账截止日期:****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投标人须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银行窗口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并开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收据”。注:该澄清补遗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澄清补遗公告所作的解释为准。联系人:周学辉 电话及传真:****-******** 邮箱:**********@qq.com招标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