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浓有机废水减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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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高浓有机废水减排项目建设单位:******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港区临港工业区万华工业园,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用万华化学集团自主研发的湿式催化氧化废水处理技术(CWAO),对园区现有环氧丙烷及丙烯酸酯一体化项目(PO/AE项目)中*套丙烯酸装置排放的高浓有机废水(**m*/h)及规划建设高附加值新产品装置产生的高浓度、难处理的工业废水(約*m*/h)进行处理,降低处理成本,提高处理效率。本项目新建*条**万吨/年高浓有机废水处理线(含反应器、吸收塔)、*台RTO蓄热式焚烧炉及*个***m*的原料废水储罐、*个***m*的处理后废水缓冲储罐、空压机等,其他相关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及办公场所等均依托园区内已有设施。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废水:主要是设备及管线清洗废水、吸收塔废水、处理后园区装置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其中设备及管线清洗废水回本项目处理。本项目处理后的高浓有机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管网排至园区综合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该装置处理后的废水及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经园区回用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至烟台市新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后经深海排海管道排海。拟建项目新增废水产生量较小,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不大。(*)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吸收塔尾气、RTO蓄热式焚烧氧化器尾气。本项目反应系统的反应尾气以及事故状态下安全阀泄放排气主要成分为氮气、非甲烷总烃、氧气、二氧化碳、水蒸气、甲酸、乙酸、甲烷等,经尾气吸收塔塔顶注入的除盐水吸收甲酸、乙酸等酸性气体后,吸收塔尾气密闭输送至配套建设的RTO蓄热式焚烧氧化器焚烧处理,处理后的焚烧废气经**m排气筒排放。焚烧炉废气污染物主要为NOx、VOCS,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项目界区内设置*个***m*的原料废水储罐、*个***m*的处理后废水缓冲储罐,物料储存量相对较小,且均采取氮封设计,因此,本项目罐区无组织排放量非常小。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经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后,外排废气污染物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含油废物、过滤废渣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催化剂为疑似危险废物,暂按危废管理,由厂家负责回收综合利用,待废催化剂产生时,可按照《危废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等规范进行鉴定,判定其是否为危险废物;含油废物、过滤废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安全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气压缩机、进料泵、塔釜泵、回流泵等各泵类,均采取了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根据拟建项目行业特征,企业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工艺设计以及安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力争将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高浓有机废水减排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与万华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的要求。工程所采取的工艺为清洁生产工艺,工程投产后污染物均得到了有效治理。环境质量现状适合项目建设,影响预测表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址选择是合理的。本项目建设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能够为当地环境接受。工程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保角度讲,如果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期限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日内,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村庄和周围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以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许工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山东******联系人:于工联系方式:****-********E-Mail: yuhongxia*******@***.com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年*月**日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