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零星维修项目(2)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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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的委托,就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零星维修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HZHQ-SYDZ*******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零星维修项目*项**.****万元人民币具体见招标文件不含税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售价:*.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号牛山商务大厦*楼)*、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标书售价(元):每本***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标书费。六、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日 **:**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地质大厦**楼会议室八、开标时间:****年 **月 *日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地质大厦**楼会议室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湖墅支行开户名称:******开户帐号:**************十二.其他事项:*、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十三、联系方式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联系人:付主任****** 联系人:江涛电话:***********传真:****-********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