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河源拜博东华口腔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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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源拜博东华口腔医院的申请,我局拟对河源拜博东华口腔医院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号)等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七天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河源市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河源拜博东华口腔医院建设项目(二)建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南东华路西C栋西第*-**卡 (三)建设单位:河源拜博东华口腔医院(四)验收监测单位:******(五)项目概况:河源拜博东华口腔医院建设项目位于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南东华路西C栋西第*-**卡。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为***万元。该项目主要提供口腔诊疗,设置**张牙科椅,**张病床,病床仅作为配套设施建设,不提供住宿。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实行了雨污分流措施,医疗废水经臭氧发生器消毒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污水管网排入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设置了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和单独的医疗废物储存间;项目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储存间,定期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综合废水达到《医疗机构废水污染排放标准》(GB*****-****)中表*“预处理标准”。四、总量核算项目医疗废水经臭氧发生器消毒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标后由污水管网排入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该项目不单独分配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总量控制指标由市污水厂总量控制指标中统一调配。本项目公示时间为*天。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核查受理单位:河源市环境保护局源城分局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号(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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