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关于电动货斗巡逻车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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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 电动货斗巡逻车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n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电动货斗巡逻车******辆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我局为更好巩固文明县城成果,已增加了人员对拆违、流动摊贩的巡查力度,县城城区面积大,人口多,且受城市街道、弄堂的限制,巡逻作业的车辆紧缺,因此决定采购一辆五菱“电动货斗巡逻车”实现管理需求,而该“电动货斗巡逻车”是一种高效、节能、低噪音、零排放的绿色巡逻车,也是唯一采用工信部道路用车目录中一款汽车底盘改制而成的电动车,我局根据已使用此款“电动货斗巡逻车”的驾驶员反馈情况:车辆自带助力转向功能、操控性佳,车辆具备巡逻、装载货物的优势,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鉴于以上原因,此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 *、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n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吴群杰高级工程师青田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林金荣中学高级教师浙江省青田县中学徐伟英工程师青田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依******生产的电动货斗巡逻车 参数符合业主单位要求,******的报价较为合理, 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服务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 十、 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其他事项十一、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叶双锋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丽水市青田县财政局 联系人: 吴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青田县临江东路*号附件信息:***.******.***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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