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安溪县力强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块墙体砖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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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编制的《年产***万块墙体砖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目前已经编制完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特此公示。*、项目由来及项目概况?REF 建设单位 \h ?\* MERGEFORMAT 安溪县******位于安溪县剑斗镇后井村湖丘角落,主要从事墙体砖的生产。****年*月**日******编制完成《安溪县******年产***万块墙体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原环评”),并于同年*月**日通过安溪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批复文号:安环审报(****)***号),同意建设生产。项目于****年*月开工建设,****年**月投产试运行。安溪县环境监测站于****年**月**日~**月**日对年产***万块墙体砖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安环站[****]验**号),并于****年*月**日通过了安溪县环保局的验收(验收文号:安环验报[****]*号)。目前,较原环评验收时相比,实际生产内容、用地面积、生产规模、生产线数量、主要生产工艺、污染物种类、污染防治措施等均无变化。不同的是:①原辅材料:原环评时以煤矸石渣、硝皮仔(海土)、石灰、变质岩石粉(页岩土)、水泥、沙为原料,而实际生产增加了粉煤灰、建筑弃渣土、污泥(污水处理厂一般污泥)等原料,减少原材料硝皮仔(海土)、石灰、水泥、沙;②生产设备:增加两台破碎机筛分机。项目现状工程总投资为****万元,年生产规模为年产***万块墙体砖。*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现状工程原辅料及生产设备的变更,不会导致废水、废气以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发生变化,主要是生产设备的增加会使噪声源强有一定的增加,具体影响分析如下所述。[*] 水环境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制砖用水除部分蒸发损耗外,其余全部进入产品,水膜除尘用水除部分蒸发等损耗外,其余全部循环使用,因此,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安环站[****]验**号)中的生活污水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GB****-****《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旱作标准要求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措施可行,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原料场扬尘、装卸料扬尘、搅拌粉尘和原料破碎筛分粉尘及烘干焙烧废气等。其中原料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焙烧废气经“湿式除尘+碱液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而对于原料场扬尘、装卸料扬尘、搅拌扬尘等,建设单位均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安环站[****]验**号)中的废气监测结果可知,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均能够满足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级标准要求,而烘干焙烧废气中的烟尘排放能够满足GB****-****《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干燥炉(窑)二级标准要求,SO*和NOx排放能够满足《泉州市非电锅炉、热载体炉SO*、NOx排放浓度限值》中B区的燃煤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声环境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的产噪设备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烘干窑等,为了有效降低项目厂界噪声,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上选购先进的低噪声型设备,并在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和减振设施,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等,根据****年*月**日现场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隔声、减振及自然衰减后,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符合GB****-****《声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现状工程实际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与原环评一致,即产生的废泥坯、废砖、煤渣、粉煤灰等经破碎后重新回用于生产,而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则可直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则定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公众可在公示文下方查询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的公示内容,也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信息。安溪县******年产***万块墙体砖项目选址于安溪县剑斗镇后井村湖丘角落,主要从事墙体砖的生产,年产墙体砖***万块,为消纳当地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建设单位对原辅材料及部分生产设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地点、生产工艺等不变,未新增污染因子、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未加重不利环境影响,因此项目的调整变更未构成重大变动。项目现状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满足原环评要求及现行环保政策法规要求。在项目进一步落实本次后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改进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的调整变更是可行的。*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县****** 吴总 ***********(*) 评价****** 刘工
****-********* 征求公众意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相关信息的信息来源;(*)本项目拟建区域现有环境质量状况的满意程度;(*)公众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对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您对项目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能否接受;(*)您认为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公众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链接:https://***.******.***/s/**ptp*YnfwxH*eJw*dbveMQ 密码:q*hn安溪县**********年**月**日搜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