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吴圩镇11号路工程、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北段(南站大道-金凯路)工程等十五个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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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吴圩镇**号路工程、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北段(南站大道-金凯路)工程等十五个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招标类别: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结构类型及规模:(*)吴圩镇**号路工程,道路长度约****米,宽**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吴圩镇**号路,道路长度约****米,宽度分**.*米和**米两种,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北段(南站大道—金凯路)工程,道路长度约***米,宽度**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留贤路(龙锦路—国凯大道)工程,道路长度约****米,宽度**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迎凯路—那洪大道)道路工程,道路长度约***米,宽度**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路中段(那历路—壮锦大道)工程,道路长度约****米,宽度**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源路(迎凯路—那洪大道)工程,道路长度约***米,宽度**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二期)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三期)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南宁市吴圩镇*#路(原名鹏翔路)工程,道路长度约****米,宽度约**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留村路(龙锦路—那洪大道)工程,道路长度约***米,宽度**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朋展路扩建(迎凯路—那洪大道)工程,道路长度约***米,宽度**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洪运路(南站大道—金凯路西段),道路长度约***米,宽度约**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洪胜路西延长线(洪运路—同德路)工程,道路长度约***米,宽度约**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开标时间:****年**月**日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南宁林业勘测设计院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桂江******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南宁****** 梁工、小尹(财务) (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部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监督电话:****-*******)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招标人:南宁******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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