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龙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龙安区2018年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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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龙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龙安区****年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龙安区****年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标段*.* 招标编号:GBSL****SG***(*)*.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日历天投标质量:合格拟任项目经理:王晶晶建造师注册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第二中标候选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天投标质量:合格拟任项目经理:王艳花建造师注册号: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第三中标候选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天投标质量:合格拟任项目经理:廉文政建造师注册号: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评标结果公示期及公告媒体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三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本评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龙安区农林水牧局联系电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人:秦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路先生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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