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虹桥分中心]乐清市虹桥镇下沿村综合用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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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招标项目 乐清市虹桥镇下沿村综合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乐清市虹桥镇下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 浙江****** 进行招标代理,于 ****年**月**日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虹桥分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年**月**日 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中标候选人是否乐清企业报价(元) ******否*******废标及废标依据投标人名称废标理由废标依据******未提供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根据招标文件第**页 *.*资格评审标准中“(*)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主营范围符合要求,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如证书正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上第(*)-(*)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者须提供原件核对(汇款凭证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原件装在证书原件袋内附原件清单。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并否决其投标文件。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证书的应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作为原件核对 ”中相应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后续评审。异议受理部门:招 标 人 :乐清市虹桥镇下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监 督 部 门 :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乐清市虹桥镇纪委(行政监察室) 电话:****-********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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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虹桥镇下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