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安徽省宁国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2020年公益广告制作企业库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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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年公益广告制作企业库项目 项目编号:NGS-CG-GK-****-***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宁******,宁国市恒信广告经营部,宁国市盛名广告设计室。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墩路华贝佳苑*幢*单元****号, 宣城 宁国市金瓯花园落梅居***号,宣城 宁国市津河西路**号门面房。中标金额:/元。 采购文件、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载附件。评审委员会名单:胡松基、许海云、鄢永辉 、张为家、朱秀英采购人:宁国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宁国市迎宾路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地址:宁国市青龙路津桥学苑*幢弧*A、弧*B(二楼)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整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年**月*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宁国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中标通知书.doc招标文件.doc主要成交标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doc最后报价排序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