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南阳市宛城区信息中心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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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信息中心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示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受南阳市宛城区信息中心的委托,就南阳市宛城区信息
中心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评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信息中心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WJZC[****]JC***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间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三、开标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开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四、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磋商小组专家:龚建冲 冉志海 乔丽磋商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号河南新科技市场*号楼最终报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号*号楼****号最终报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地址:郑州高新区瑞达路**号*号楼西*单元*层西户最终报价:******元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文和发改办价格[****]***号文规定的货物类上限标准计算方法及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肆仟零伍拾元整(¥****元)。五、评标结果公示日期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本项目结果公告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六、联系方式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信息中心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地址:南阳市建设路***号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北鑫泰城市花园*号楼二楼附件下载:结果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