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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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受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就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将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郑幼采购【****】-****、磋商内容:体育器材一批*、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元*、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日历天交付验收*、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三、磋商信息:磋商时间:****年*月*日磋商地点:河南省******会议室磋商小组成员:张长海 尹鲜杰 马 威四、磋商成交信息:成交人:******成交价:******元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号北晨公寓A座**层****号 五、代理服务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号文件的规定,本次磋商项目代理费为伍仟捌佰伍拾元,由中标人支付。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 购 人: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 址: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号联 系 人:方女士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河南省******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号绿地中心北塔**楼联 系 人:谢先生联系电话:****-********本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