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十堰市郧阳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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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十堰市郧阳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以郧发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牧场沟村*组。*、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概算:约***万元。*、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期:***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投标人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近五年(****年*月—****年*月,以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提供网上中标公示网上下载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企业和项目班子成员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登记带二维码的打印件。*、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和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未有限制其投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分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分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和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cn/)上发布。八、报名监督电话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财务室:****—*******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十堰市郧阳区民政局联 系 人:龚煦超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 联 系 人:徐保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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