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南方+”媒地共建暨东莞城市形象提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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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南方+”媒地共建暨东莞城市形象提升项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政媒互动共建移动端主流舆论阵地,在南方+客户端建设“东莞频道”并配备专人进行维护更新,依托该频道对全市重点活动进行权威报道、图文视频直播、创意内容传播、品牌活动策划等,展现东莞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提升东莞城市形象。 具体而言,充分发挥南方日报规划和管理信息流的核心优势,以内容原创(南方日报、南方网、南方+深度报道和新媒体传播)、整合录入(抓取中央、省主流媒体及本土主流媒体资讯)、抓取推送(将包括微信公众号在内的我市政务发布新媒体纳入“南方号”并向全省推送)作为三大内容来源,全面提升区域在移动端的内容生产水平和抓取信息质量,帮助东莞党委政府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打造一个更加即时、权威、全面、强势的信息发布渠道,壮大东莞在移动端的主流舆论阵地。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全力打造的移动客户端“南方+”,是省委省政府权威信息发布平台,目前已经有超过****万用户。已有珠海、汕头、云浮、惠州、佛山、中山、韶关、江门及我市等**多个地市的****多家政务新媒体集体入驻。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下列第 (*)(*)种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包号供应商供应商地址 A******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无(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无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号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号行政中心主楼**楼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四)财政部门: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号行政中心主楼**楼**室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发布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