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环保于洪分局关于对沈阳派奥家具有限公司家具加工生产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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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于洪分局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决定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沈阳市黄海路**甲(沈阳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九楼*号环保窗口)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关******家具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沈环保于洪审字 [****]***号***.******.*** [点击这里打开或下载]